中景互维谈谈乡村振兴“三产”融合建议
日期:2024-01-11 | 人气:
(一)强化政府部门的联动效应
农业管理体制中条款分割,产加销、贸工农相互脱节现象一直是制约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因素。在农业产业融合过程中,更是涉及科技、农业、工业、旅游业、流通服务业等多部门,政策措施很难形成合力。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应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依靠组织网联、结盟和合作,实现多层次、多环节和跨空间的组织协同,力求打破部门分割局面,在不同地域政府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实现资源和政策联动共享,促使形成巨大的工作合力,有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夯实产业融合的基础条件
对于范围广阔的农村地区,要实现较好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效果,需要强化道路、通讯、电力、供气、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现代产业融合提供良好条件。其中,应重点加快信息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信息服务业和流通服务业发展奠定基础。一方面,继续推进“金农”、“三电合一”、农村信息化示范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建设,整合资源,共建平台,强化精准农业、智慧农业等信息系统的应用,积极探索信息服务进村入户的新途径和办法。另一方面,积极运用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疫检测体系,拓展现代流通体系的覆盖范围。
(三)引导现代要素向农村流动
要素聚集是一二三产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对于要素聚集度相对较低的农村地区,则需要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来吸引现代要素流入。对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的研发、信息、金融、流通等服务企业,实行一定程度的财税优惠。对服务产业融合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推动县域农村商业银行获得定向降低准备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上市扶持力度。对新设立的农村企业在注册资本等方面降低门槛,对在农村开展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专门的产业融合用地,并在土地出让金或租金方面给予补贴。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农村产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
(四)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复杂性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贯穿其中,对经营主体的要求相对较高。而以普通农户为代表的传统经营主体,如果不能向新型经营主体转型,往往难以在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因此,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常更需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此外,一些本土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到资源、能力、理念和营销渠道的限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往往非常缓慢,在提升农业价值链、增加农业附加值方面的效果也不太理想。这就迫切需要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并引进外部植入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本土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实现提质增效升级。
(五)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从上述做法和经验看,要充分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很难负担起如此高昂的成本。从另一个角度看,较小的经营规模也无法为产业融合提供发挥作用的平台。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为农村一二三产业的交叉融合创造条件。